明没有叫喊,嗓子却痛得有如火烧。声带哑了,大脑空了,她努力了一次又一次,依旧张口忘言。
“……池冉,”她忽然说出一个名字,“你认识池冉吗?”
不,不是她说的,是它自己不受控制地冒了出来。她怎么敢提起池冉?那两个字刻在她的身体里,她念一遍,就像嚼了一遍自己的心脏,舌尖都是血的腥甜。
你认识池冉吗?
她曾经有过类似的感觉,那一晚她从方含敏的车后座上摔下,膝盖被磨破了一大片,鲜血顺着小腿往下滴,染红了她素白的棉袜。方含敏用棉签蘸着碘酒替她处理伤口,而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就那样看着方含敏笑。
太疼了,妈妈,她轻声说,不要用棉签,把它倒在伤口上吧。
因为无法忍受被缓慢腐蚀的痛楚,宁愿它来得更迅疾更撕心裂肺一点。棉签滚遍伤口需要一百三十四秒,她数过,但如果将碘酒倾倒下来,只要半秒就能浸透整个膝盖。
为什么不呢?
她不可能逃避一辈子,既然如此,不妨直接将心脏剜出来,递给裴雪看看。
趁他对她还能这样温柔,趁她对他也生出了一点信心,一点期待。
如果失败了,今天就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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