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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平窝案(某黄窝案)(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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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3(第8/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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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的理由。

    可是,宝物虽然名义上属于国家,但是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因为国家还有一项规定,对献出了宝藏的人要给与适当的奖励。

    问题便出在这‘适当’两个字上面。

    老百姓想的‘适当’时至起码要大致符合献宝的价值;收集的部门则认为‘适当’是指自己单位能拿得出的资金。

    这下可麻烦了。

    这些宝物最终的落脚点一般都是各省市的博物馆。

    这些博物馆虽然有钱,有经费,但是没有专项资金。

    自己做主买把扫帚也许还行,如果想买动辄几万,几十万的古董收藏还是力不从心。

    (而且万一买了假货呢?谁敢保证所谓的‘捡宝’不是个坑?更别说很多人就指望着这个机会敲国家的竹杠。

    和那些狮子大张口的钉子户一模一样。

    )于是虽然强征暴敛那些散落在民间的宝物成了博物馆敛财的重要途径,可是如何兑现允诺的奖励却成了极大的困难。

    对于这些政府部门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个人捡到了价值几万,几十万的宝物献给了国家。

    可是博物馆或政府相关部门只奖励了五百,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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