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嫁都由得她。
我们住在一起,做个伴儿是彼此都有好处的。
我们酿大错,都是寂寞之故。
既然承认了在性生活上有需要,也控制不住自己逾越了界限,没有理由否定会有下一次。
如果她不反感的话,何尝不是个各得其所的安排?她想要的时候,我从何拒绝她?父女之间,情投意合,彼此慰藉,有时关上门上床去,也不妨碍别人。
一切只为了方便,不需要借口……不过,我们再次上床……如果有下一次的话,应该如何提出?由谁提出?我妄想起来了。
竟然把内疚自责变成非非之想。
之后的一个礼拜,一切如常,像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
我那里敢再提起那烟火夜里的艳事,那侵犯女儿的罪名足以叫我身败名裂。
而敏儿做她一个暂住父家的外嫁女儿,与我相安无事。
骨子里,我进入紧张状态,打醒精神,对敏儿的举止察言观色。
一切身体的语言,那怕是轻轻的碰触,或眉梢眼角,都留心其中可能会给我的暗示。
但是,没有……可能她后悔和我有了性关系,和我保持距离。
她也可能随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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