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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使用四年时间杀死一个你爱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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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第13/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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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每天的日子也很难过,可要和那样的三百六十天比起来也许都可以算度假了。

    为了对付我这幺个女生,主人在那一年里用上了许多没法想象的残酷刑罚,可是我竟然还能产下了一个四斤多重的漂亮的小女婴儿,而且她还是活的,她会响亮地哭!我的主人真的没有象对待我这样摧残我们的女儿。

    他从寨子里找了一个当地的中年妇女做她的保姆,在这座别墅的三楼上象模象样地养育着她。

    主人给我的游戏规则是:我必定要死——只是或早或晚而已。

    如果我服从他的一切命令和安排,不反抗,不逃跑、也不自杀,他起誓不伤害我的女儿,他愿意把她当作自己的养女,甚至会把她送回国内去。

    我的主人告诉我说,m国的戒律:以一人之血洗一人之血。

    他一定会遵守。

    我当然根本没有什幺逃跑的可能性,我唯一能做到的反抗,大概是在看守不注意的时候把自己的头往墙上撞,希望只一下就能弄碎它,或者突然挥起手上的铁链子从背后砸我主人的后脑勺。

    如果我想试一试这样做,我的主人说,他同样发誓一定要好好地把我的女儿养到十四岁,然后……就象现在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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