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省的农村里面,生产队里的社员们家家户户,多多少少都有自己家的竹林。
这是上面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出来的一种惠民正册。
因为农民需要编织背篓、簸箕,弄竹凉席、竹椅子之类的东西。
所以,
当初在实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时候,除了给社员们留下一分左右的自留地之外。
生产队里会把这些竹林总数,给计算清楚,然后分给全体社员们,允许他们各家各户,都拥有一点点小竹林。
但这些竹林,和果树一样,都被归类为“经济林”。
这是需要社员们,另外向乡公所上交“经济林管理费”的。
只不过规定归规定,执行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至今,社员们就没有给自个儿家的竹林交过费。
这笔钱并不多。
但是这么多年了,积累下来也不是特别少。
要让生产队里、原本就穷的叮当响的社员们,一下子掏出这么一大笔钱,那绝对也是要老命的事情!
所以说,
罗旋刚才说的,要去找他们的大队长,就是指的自己要去质问大队长:为什么不收取社员们的这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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