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年内累计被两次记大过的;
2)擅用公司名义、营私舞弊的;
3)盗窃企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的;
4)私自侵占公司物品的;
5)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的;
6)泄漏业务或职务上重要机密的;
7)公开辱骂男性上级的;
8)理解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的;
9)连续旷工24小时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72小时的;
10)有意的损害公司物品、利益、商誉、安全等行为和任何欺骗公司的行为的;
11)其他故意或非故意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帝国币或以上的;
12)工作绩效低下,按绩效考核规定到达开除标准的;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出对公司或他人造成严重损害的;
14)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的;
15)未经许可仿效男性上级主管人员签名、盗用印章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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