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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犯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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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犯艳艳(5-6)(第2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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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艳艳要求法庭给她最后陈述的机会,主审法官同意后,艳艳开始了陈述。

    「尊敬的法官:今天我作为故意杀人案的被告,站在审判席上,我没有因为杀了人而感到羞愧,也没有因为杀了人后悔,我杀的是一个死有余辜的毒枭。就是这个毒枭用毒品伤害了我的家人,使他们倾家荡产,贫病潦倒,从而利用我解脱全家困境的愿望,诱骗我来到Z城,企图B迫我贩毒,真正受害的人是我。」

    「这个毒枭贩卖的数量巨大的海洛英、摇头丸使多少人失去了生命,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这样的毒枭人人得而殊之。我在制止贩毒的大是大非面前,保持了一个公民应有的良知,我的熊腔中跳动的是中国人鲜红的良心,我何罪之有?」

    「不过我愿意接受法庭的判决,不再上诉。原因之一固然是我用过激的行动制止贩毒,有悖于当今的法律。更主要的是我要用这两年徒刑为自己赎罪,这是一个女儿向她深爱的母亲赎罪。我的母亲为了保护幼小的女儿,过早地惨死在枪口下,这么多年我何时不在悔罪。现在就用这个机会向母亲忏悔,以此解脱我郁悒的精神枷锁,使我的内心得到安宁。两年以后,我可以心无旁骛地活着,可以和爱我的人携手幸福生活。谢谢法官和在座的各位聆听我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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