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牒,押瑶瑟至堂前。
湖州知府闻说瑶瑟解到,即时升厅。
先写了一个回帖,教衢州府差人赍去回覆。
随把瑶瑟除了行枷,押至案前跪下。
定睛一瞧,果然花容月貌,好生动人。
又将招词看过,勘问道:“久闻你聪明伶俐,过目成诵,有女状元之才。
尔既知书识字,应知礼义名节,为何这般贪淫无耻,不遵闺训,不论纲常,做下这等逆伦大罪,是何理说?”瑶瑟见说,泪下数行,啜泣不已,叩头诉道:“相公青天在上,犯妇自幼读书,岂不知节?只为自顾才貌过人,立意得风流俊雅者,与谐伉俪。
然堂上双盲,竟以花眷玉貌,许与土木偶人。
万不得已,只得暗谐鸳偶,比翼交颈,遂至积幻生枉,牵毙无辜。
总由着望不谐,竟自荼毒此身,是犯妇自投于死,悔之无及也。
伏乞青天怜悯,赦宥一息。
自今以后,改恶迁善,学做好人便了。
”府君见其辞色哀感顽艳,叹道:“尔语言伶俐,何遽作事胡涂?既谋死了亲夫,这一剐是万万免不得了。
”瑶瑟不胜愤恨,叫道:“正惟伶俐之过耳!自谓
-->>(第43/5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