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留在F市、或者继续往全国其他更大更发达的城市动身的想法,她只是单纯地想着,来到F市做几年餐馆服务员,攒足了能够在乡下买一小块地,盖一间水泥房的钱再回去,就已经够了。
——只是不清楚,如果那时候的罗美娟,知道自己的末来的话,究竟是会为两年后她爆红全国,在聚光灯下成为那颗最耀眼的明珠而对当初的决定感到欢欣雀跃,还是会为自己七年之后,以另一个名字,出现在F市警察局重案一组的刑事侦缉档案“死者姓名”那一栏中,而感到懊悔。
当然,如果一切回到起点,事情要从7年前,在四昌商业街某个路口的西餐厅里,罗美娟与一个曾经的珠宝商大亨的一个对视说起。
据林梦萌的所知,罗美娟刚刚到F市的前六个月,日子过得并不怎么样,她大概在一家总共面积约60平方米的小餐馆打工,除了端盘子、擦地、洗碗、择菜,还得负责帮着厨师兼老板和收银员兼老板娘看店,当然她也没别的地方住,晚上把两三张餐桌拼在一起当床,她倒也乐得自在。
只不过因为她笨手笨脚的,也没少受到欺负,干了半个月,便主动甩手不干。
而这期间她在干嘛,林梦萌也没听她提起过。
而再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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