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得很长。黎川抬手打了个招呼,把书放到桌上,拉开窗帘一点点,好让风进来但不至於吹乱桌面。
他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洗脸,也不是滑手机,而是把那本笔记本拿出来。封面是深蓝sE,有几道被摩擦出来的浅痕。他把日期写在右上角,像一个小仪式。笔尖在第一行停了两秒,气息稳定下来,字开始出现。
今天的〈文学与记忆〉b想的有趣。
老师说,文字被读到才算活。这句话好像有点道理。
图书馆的新书下午到,林叔会帮我留。
我坐的那张桌子今天有人,长发nV生,看起来是会坐很久的那种。
嗯,就这样。
他写得不快,但很专注。每写完一行,都会自动让笔尖停一秒,再继续下一行。这种节奏不是他刻意练出来的,而是习惯:让脑袋b手晚半步,字就不会跑掉。
写到「长发nV生」那一行时,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括号:
窗边的光很好。她应该是因为那个光坐在那。
他阖上笔,想了几秒,又把笔打开,在下方空白补记今天的杂感:
最近觉得自己讲话越来越少,但不难过。
好像把话写下来,b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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