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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後就靠脸吃饭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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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暴君(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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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杀气伴随惊呼消失了,阿弥抛下了剑,显得手足无措:「等等!你们别跑!」

    咦?兔子?

    白sE团子落地四散,巴掌大的小兔子在地上蹦蹦跳跳,真的很像会动的棉花糖,圆润小尾巴晃下晃下,让人很想捏上一把。

    故事里杀人如麻,稳坐鲜血王座上的暴君,背地里其实是个傻里傻气的大男孩,所以才会大半夜抱着满怀的小可Ai,到墓地找Si去的弟弟聊天。

    天啊,我的哥哥怎能这麽可Ai!

    我透过资历十年的老读者的粉丝滤镜,发出由衷的感叹,果然《暴君》的主角阿弥无论g什麽,都有其独特魅力。

    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不复存在,我们莫名其妙地开始了合作,手忙脚乱地去抓四处乱窜的白毛团。

    我以手势问:「你怎麽带来这麽多兔子?」

    「小纳喜欢兔子,我担心他一个人躺在那里会寂寞,所以我才带牠们来。」

    我再指手划脚问:「你该不会打算活埋牠们吧?」

    阿弥把淘气的小不点放进袋子里:「没有,我只是想让牠们跟小纳睡在一起。」

    那有分别吗?换作是我也会逃。话虽如此,我还是没法无视阿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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