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那笔合约从来没签。」
助理把资料放到沈雁殊桌上,声音压得很低,像怕惊动什麽。
她看了看表,离下午的延长庭还有四十分钟。
「什麽时候说的?」
「刚刚补开会议时,他突然提到。然後说之前一直以为是口头确认、没对过文件。」
沈雁殊没说话,低头翻着那份原本应该是案件关键的授权协议。她手指在一行注记上停了一秒,眼神没变,但呼x1变深了。
这是她接案第一周就觉得不太对的地方。
合约的签署时间落在某个对方公司高层出境的当周,签名格式异常,还缺了邮戳。她当时提过,但当事人保证资料齐全,文件只是「流程问题」。
现在说没签?这不是流程问题,是证据根本不存在。
沈雁殊站起来时,桌上的资料还没收完。
她走进会议室前,先回了讯息给晏寻——不是私人的,而是案件流程更新,传给整组律师团的那种。
但她知道他会先看到。也会读懂。
因为她刚刚附上了一句法律上不必要的提醒:
「当事人对授权书有说法变动,请依照程序重审附件之有效X与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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