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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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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八回 论人才与取才(第8/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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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曰智足以饰非,辩足以行说,内离骨肉之亲,外构朝廷之乱,如此者,谗臣也。”

    “五曰专权擅势,以轻为重,私门成党,以富其家,擅矫主命,以自贵显,如此者,贼臣也。”

    “六曰谄主以佞邪,陷主于不义,朋党比周,以蔽主明,使白黑无别,是非无间,使主恶布于境内,闻于四邻,如此者,亡国之臣也。是谓六邪。贤臣处六正之道,不行六邪之术,故上安而下治。生则见乐,死则见思,此人臣之术也。”

    《礼记》言:“权衡诚悬,不可欺以轻重。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然则臣之情伪,知之不难矣。又设礼以待之,执法以御之,为善者蒙赏,为恶者受罚,安敢不企及乎?安敢不尽力乎?”

    “今我大秦,正是百乱初定之时,国家思欲进忠良,得此忠,贞,直,巨之良臣,退不肖,当行此科举之事也。”

    国家想得贤良,六正六邪之选材准则,只为其一,天无好日,地无完人,有所谓人生于世者,必分三六九等矣。

    上三等为卿,中三等为吏,下三等为民。此乃天定,而如何去斟别于其中的贤才美质,光靠以名望而行举荐之制,显然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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