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诸侯国说,这都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对于从小就生长于这等穷山恶水之中,常年与猛兽争食,与天争命的南越山民们来说,这却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他们当中,上至六十老叟,下至五六岁垂髫幼童,这其中不论男女,他们皆可为军。南越蛮夷的恐怖之处,由此而可见于一般。
所以,对于南蜀的处理,李显在考虑了许久之后,方才决定实施一个“抚”字。
当然,以李显的性格,他不可能完全就这般放任着这等样一个可怕的民族让他就这般安逸地在自己眼皮底下休生养息并慢慢壮大。
李显这个所谓的“抚”,其实就是一个单方面的同化意识。
先一点,秦国承认于南蜀七郡之地归山越之民所有,并成为秦国的盟友国。
做为盟友国,秦国可以教南蜀之人耕种,纺织,烧制,并给予教育,医疗等等,并允许秦国与南蜀交换盐,麻,米,战甲,马匹,武器等物,而做为交换条件,先,南越之民必须送出一支五万人的纯蛮族青壮组织而成的军队入秦军中来,其次,每年必须同秦军交易五万斤的铁器,铜器等物。
因为南蜀之地多山,其中却深藏着丰富的铁,铜,金,银等矿,这些都是大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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