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松。
就像一扇门,被风轻轻吹了一下,就开了。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我是真的,喜欢他。
不是好感,也不是依赖,是那种……看到他出现在我面前、说一句话、眼神停在我身上的那种心动。
喜欢他——即使被烦到了,却还是耐着X子签了名。
喜欢他总是用一两句话,就能让我不再怀疑自己;
喜欢他在那个下雨天,我最狼狈的时候,却做了所有我需要的事;
喜欢他的那句:「那不是你该受的伤。」
喜欢他那天开户时,坐在我旁边,眼神那麽专注、那麽认真;
喜欢他喝咖啡时的神情、翻资料时的手指;
喜欢他每一句不经意的「早安」、每一个简短的「晚安」,我都记得。
喜欢他明明长得那麽好看,却依然这麽认真的过活。
这些喜欢,不是一天突然长出来的,
是日子里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光。
不是炙热,也不张扬,
就静静地躲在我的生活里,
等我自己发现——
原来我早就把他放在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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