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他的心思,全都像泡泡一样戳破。
但我转头的时候,他却也刚好往我这边看了一下。
只有一下,眼神没有任何特别情绪。
我却忍不住紧张起来,赶紧低头继续写字,装作一切都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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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时间,我没睡。脑子一直在重播那个他帮我捡书的瞬间。
我甚至想,如果那本书我掉得再慢一点,他会不会碰到我的手?那麽,或许就会像偶像剧里那样,「电」到彼此。
但这种想法太中二了,我自己想完都想笑。
可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哪怕只是呼x1同步了,都会像中奖一样开心。
我翻出记事本,把今天的日期写上。
然後写下一段话:
>「今天我书掉了,他帮我捡起来。
他没笑,但我心里很热。
他没说什麽,但我记住了好久。
我好像又更喜欢他一点了。」
我写完这段话的时候,窗外有鸟飞过。我抬头看了一眼,那只鸟的翅膀扇得很快,很轻。
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牠好像是朝我飞来,又飞过我走了。
就像他那天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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