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
她记得这是她第五次回到三十年前,没有错, 但她记不清很多事情, 只记得她认识很多人,有一个人的名字叫路鹤, 还有一串串熟悉的名字。
她试图记起这一切, 抱着被褥紧闭双眼,拼命回想,感觉头脑快要爆炸, 但还是没有想起来,但总归她还是记得一部分。
她没有全部忘记。
孟思期换上八九式橄榄绿警服衬衫, 套了件米色风衣。
镜子里的自己,容貌好像并未变化。不,她好像年轻了,她好年轻啊,皮肤吹弹可破,仿佛能掐出水来。原来这就是三十年前的她!
下楼时,她第一眼就看到了餐厅里的二十七八岁男人,他也一抬眼瞧见了她。
她记得他,这个男人叫孟庭哲,是她名义上的哥哥,孟家的养子。
她的记忆慢慢地隐现,溯江灯塔的爆炸,孟家祖宅前他狰狞的咆哮,他觊觎孟家财产,陷害她的父母……
孟思期不动声色,缓缓坐下,常姨将盛好的热粥,递给她,语气温和:“思期,粥不烫,赶紧吃了上班。”
那一刻,她特别感动,常姨果真还在,而且还是那么的亲切,她笑道:“谢谢常姨,我以后想每天吃你做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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