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让不理解阿德加内对自己的好奇心。
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不觉得对方应该对自己感兴趣。
他自己也是个男人,过去性格还可以,拥有一些朋友,读书时也曾有喜欢过的女生。
他不会说自己过去有多了解人类,但至少也知道,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吸引,可以是外貌,也可以是相处时被对方性格所吸引。
一个人,至少得拥有,值得让人喜欢的魅力点。
可以是相貌、可以是性格、甚至财富、身体、或者仅是“对我好”都可以,总得有能吸引人的地方。
在他和阿德加内相处的过程中,他身为兰多的这个个体,所外显出来的性格,概括来说应该是:——沉默寡言,待人冷淡,一棍子打不出个闷响,好不容易讲出一句话也是冷嘲热讽,这绝对不是一种会讨人喜欢的性格。
就他自己来说,不会喜欢这种性格的人,做朋友都没有必要。性格冷淡寡言少语如果安静倒也可以,但他攻击性强,又不可忽视,对情绪稍微敏感一点的人类而言,接近他非常需要耗费自身的能量。
这是没有必要的,你在这种人身上很难得到优质的情绪反馈。弄得不好,还要拉你进深渊。
余让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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