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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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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包拯与狄青(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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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遇着廉明官府自有主张。”鲁氏依言收藏过了。张老便叫人请女儿女婿来,嘱咐了儿句,就把一纸遗书与他,女婿接过一看,上面写道:“张一非我子也,家财尽与我婿。外人不得争占。”女婿看过大喜,就交?付浑家收讫。张老数日之后病重而死,那女婿殡葬丈人已毕,道是家财尽是他的,夫妻两口洋洋得意。鲁氏母子另外赁间房子居住。

    却说鲁氏抚养儿子,渐渐长成。因忆张老遗言,带了遗书当官告诉。包拯问她有何凭据。鲁氏掏出遗书,只见上面写着:张一非,我子也,家财尽与。我婿外人,不得争占!’包拯问孩子到底叫张一还是叫张一飞。鲁氏和女婿都说叫张一飞。包拯于是对女婿说:家财都是你舅子的。你道你岳父怎么把‘飞’字写做‘非’字?只恐你舅子年幼被你谋害,故此用这机关。如今被我识破,再有何说?”当下举笔把家财都判还张一飞,众人拱服而散。后人有时赞曰:

    异姓如何拥厚资?

    应归亲子不须疑。

    书中哑谜谁能识?

    包公神明果足奇。

    庆历元年,包拯调任端州知府。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大都敛取无数砚台赠送给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他在任没拿一方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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