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就见到他一瘸一拐地走进宿舍。
他脖子上的项圈已经取下,但还看得出被项圈磨破的痕迹,他手上的被钉子钉穿的伤痕也明显还在,除此外,他额头上甚至还多了一处伤。
「这么早就回来了?」我问。
「嗯,她去上班,顺路把我送回来了。
」「脚还很疼吗?我看你走路的姿势怪怪的。
」「别提了。
脚底穿刺的地方还在疼,每走一步都疼。
每走一步,蛋也都还疼。
」「那……你要不要去医院再看看呀?」「不了吧。
去医院也不能怎么样啊,伤口总需要时间愈合的。
」魏麒放下东西,脱下他身上那套衣服——那套两周前穿着去的衣服。
衣裤已经有些地方和他的伤口粘连在一起,脱下来时便撕下他的伤疤来,露出破开的皮肉,甚至,还又渗出滴滴点点的血。
而他牛仔裤的内侧,也有着不少或干或湿的血迹。
他的身上似乎比前天晚上我离开时还要更加惨不忍睹——背上和腿上又多了些深红色发紫的鞭痕,有的刚刚结痂,有的地方还破着,伤口的血肉沾粘着从衣服上带下来的细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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