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她和她女儿方姿柔一起去。
因为方姿柔年方十五岁,刚上高一,因为她父亲教父这事学校也知道了,而且她也无心思读书,是想上省城去找一所好些的能学些知识的专业学校来给女儿上。
因为教母被判了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的徒刑(因为她怀孕,袁静等没被判),她去要报告。
所以她没去成,二夫人又不想去,最后只有我带方姿柔一起去。
我本是要去b市的,但却不得不先上省城一趟了,等办完姿柔的事,送她回去我再去b市吧。
一路上,姿柔都依着我,抱着我的手臂。
我知道,她对我不仅是好感,而是倾心了。
虽然她知道我与她妈妈及姨的情况,知道我在帮里及她家里差不多取代了她父亲的地位。
在省城,我们找了好几所学校,我都不满意。
最后找了一所大学的附中,我对她说,你太小,还是多学些知识吧。
花了三天的时间,通过林叔叔的关系,花了近十万元钱后,终于把姿柔弄进了这所附中就读高一。
这天晚上,我和姿柔晚饭后,逛了一会街,为她买了好多学习和生活用品,好多套衣物,都是名牌的,甚至连卫生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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