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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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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节(第7/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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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脚,结果被荷兰人强令征收了近三千两的“舶停税”,平均每艘船五百两,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他们每跑一趟,大明市舶司的关税,也就才一千八百余元。

    大副抱怨道

    从广州往日本,或者南下南洋,其中最合适的补给点,莫过于台湾。

    而此时台湾仍在荷兰人手里

    随着大明的进一步对外开放

    光烈三年,大明和葡萄牙签订《香山协议》,在一系列条件之后,向葡萄牙开放内陆市场,允许葡萄牙在向大明本土至少融资三成的情况下,进入大明本土展开商贸。

    而在此之前,西洋商人还只能在市舶司活动

    葡萄牙抢先一步,占据更大的商业优势,引发其他几国商人恐慌。

    光烈六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也被纳入《香山协议》当中

    三方在光烈九年初,于广州再次补签协议,葡萄牙和英国的对华贸易,被整合成明葡商贸公司,和明英商贸公司。

    公司中,设置两名董事,一人由大明商人担任,一人为葡萄牙和英国商人出任。

    英国和葡萄牙,此时在远东贸易中,都属于弱头,故而明廷对于两者的态度,要宽容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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