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贸易中转地吗?既然能合法的进行,还能受明廷官方保护,何必在这澳门的小渔村里窝着呢?
到时候完全可以建立一家商务公司,进驻到广州、泉州,甚至南京去做生意嘛。
唯一不足的,就是以前不用交税,现在却是要和大明的民营行社一样,给明廷交税,贡献财政了。
于是乎,第二条谈判内容,就是关于葡萄牙人对华贸易的。
陈贞慧表示,明廷允许葡萄牙商人在华投资,但必须先在理藩院备案后,于督商署注册企业,并规定,外资公司必须要有三成以上的股份,向大明本土融资。
也就是说,大明允许葡萄牙直接在内陆投资建立商业公司、厂房,但条件是,公司三成以上的股份,必须由大明本土的商人或者国有公司融资入股。
这一点,瓦希基倒是没觉得不可接受,融资不是白占股份,而是要实打实出钱的,大明商人和国企要占股份,也是要真金白银拿出钱来投资的。这对在东亚地区影响力逐渐减小的葡萄牙而言,倒是一件好事,毕竟大明企业有了股份,也不会坐视公司被荷兰、西班牙等国挤破产。
但陈贞慧却提到了一个特殊案例。
澳门的卜加劳铸炮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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