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船舶重工公司第一位总制,是原工部郎中,工部尚书胡璇的老部下陈子升。
软磨硬泡,从内阁和财部捞到了第一批六十万两的财政拨款作为家底,开始在宁波港先把厂房建起来,招募人手,购置、烘干木材。
然后就开始接些帮海军战船维修改造的活,改为公司制后,虽然都是属于朝廷的,但就不能像以前那样随便了。
哪怕是给海军服务,也是要给钱的,海军用军费,向船舶公司下订单。
不仅是海军如此,陆军的武器装备,也需要通过枢密院的军务部门,与兵工公司沟通,确定预算来采购和预订。
这样一来,如果兵工公司的产品不好,军方可以拒绝采购。
否则,武备局手上拿着铁饭碗,也没人竞争,咋生产都有饭吃,早晚会变成以前大明的兵仗局那种乌烟瘴气的官僚机构。
同样的,以后的国有工业公司肯定不止一家,大家竞标生产,形成良性循环。
当然,毕竟都是自家人,在利润上基本都是能让则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