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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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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第1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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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的工资明明价值十两白银,可以买五匹绢,但朝廷偏偏只发给你两匹并且指鹿为马,说这一匹绢价值五两。

    到后来甚至出现用番邦进贡的苏木、胡椒之类的香料来折合俸禄,这玩意官员拿到手里,本来就是小宗商品,哪里能找到这么多买家?不能吃、不能穿,和没发差不多。

    一直到隆庆、万历年间,张居正改革之后,才将官员俸禄改为银、米、钞折色,但即使如此,官员的实际收入还是缩水了一半以上。

    所以,想在大明朝当清官?海瑞就是榜样,当然清代的俸禄虽然要比明代略有调整,但总体上是差不多的,这也是为什么后来雍正改革,搞“火耗归公”时,会面对这么大的阻力,因为上上下下的官员就指着这些灰色收入过活了。

    当然,倒不是说当官的就得过苦日子,但是这种“表面清廉”之下,很多灰色收入乃至于苛捐杂税都成了常例,这些见不得光的收入才是明清官员的主要经济来源。

    诸如每年纳税时收的“火耗”(一条鞭法税收统一收白银后,地方官员会说百姓缴纳的银子要统一铸成官方银锭,中间的“损失”由百姓承担,称为火耗,其实就是贪污),中央官员也有“冰敬”、“碳敬”(地方官员向中枢官员行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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