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么为盗,要么为贼么!
法这种东西,很重要。
但从来都不是需要时刻提醒的东西——除非已经有了违法的念头。
仁、义、礼,这三者才应该是儒家价值观中的普世的东西,而法则是无可奈何之下,最后对于个人的审判。
如果一个人守仁、知义、懂礼,他还会去犯法么?
不到无可奈何的时候,大抵是不会的。
可若只让人守法,人与人之间就变成了一座座孤岛。
法是最后的下限,将下限来当做对待百姓的理念,是何等之可悲?
荀轲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你有些过于极端了。
否定一切,只留束缚,那只是枷锁而已,有什么值得推崇的呢?我说‘圣王’,非是指具体的某个人,而是能够让天下苍生感受到幸福和快乐的人,能够让他们满足自己生活的人。”
荀轲面色不变,他将儒生的长剑夺了过去,让他回到座位上,继续说道:“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礼可定伦,法可定分,皆不可失,皆不可偏。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自然国富民强。”
话谁都会说,但必须要考虑清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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