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州身上冷淡的木质香水,陆南瑾的香水味是有些浓烈的,闻着就觉得放荡又糜烂,像是抵死缠绵的事后清晨,在这种时候香气若有若无的钻进鼻子里,莫名加剧了空气中的暧昧气息。
这个吻也格外温柔。
林牧没跟别人接过吻,他也没有回应,但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陆南瑾就算很主动,也依旧带着点青涩和笨拙。
减缓害羞的最好方法就是转移注意力,他做到了,被吻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技术评估,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陆南瑾好像没什么经验的感觉。
因为和他一样,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毫无技术,一点不像流连花丛换床伴跟换衣服一样频繁的花花公子。
一个浅尝辄止的吻并没有持续多久,陆南瑾退开的时候满眼都是满足的笑,“我猜,我应该是第一个吻到你的人,希望也会是最后一个,虽然这个希望有点渺茫。”
他这么坦然,反而把林牧给说的脸更红了,脖子都跟着有些发烫,好像自己是个超级大渣男一样。
“那……那你都吻过多少人了啊,别人……又不是我自愿的,他们都欺负我,干嘛这样说我。”他一边擦嘴一边委屈巴巴控诉,“这是我的初吻,你说好了要帮我的,你不要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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