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g俱乐部购买下来,反正俱乐部下面也只有一个lol战队。
中间按收购价格, 给林紫一定的佣金。收购价格越低, 那么给的佣金越高。
当然, 也不一定是林紫本人出面, 还可以是林紫家族中的其他人。
基本上只需要达成三点:1.在和张老板的谈判中拿下hug;2.签下合同之前不要暴露越明烽;3.签下合同之后将战队转移给越明烽, 自己仅作为表面的“名誉老板”,实际不得干涉战队事宜。
方小金那边也不是找不到其他人来出面办这个事情, 只是想来想去, 还是觉得林紫可能更为靠谱一些。
一来这小孩说话办事都透着一股贵气,家里非富即贵, 不至于贪这么个糊透了的战队;二来他是越明烽的铁粉,出于支持偶像的心理, 多多少少也会考虑一下。
最重要的是,他和越明烽没有任何直接利益关系。
林紫考虑了很久之后,还是把这件事情跟林蓝说了。
他自知并不是什么商业奇才, 甚至一家人里面只有他对经济、商业极其不敏感。他之前能从陈老板选择私了的动作中察觉什么地方有点不对, 已经是极限了。
事关钱的事情,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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