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的见面。离公司有段距离的餐厅,博物馆,街角的唱片店。她不可能不知道他的想法,像他那种做什么事都目的明确的男人,绝不是只为了跟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女孩做朋友。
但她难以拒绝。他总是以随意且有边界感的方式,约她在她感到舒适的地方见面。这对于一个孤身在异国,没有家长关心的女孩来说,是种致命的诱惑。
有一天她参加完公司的圣诞活动,穿着高跟鞋下楼崴伤了脚。她坐在路边,在手机上跟他吐槽这个倒霉经历,没过多久,他居然就出现在她面前。
他把她送回家,在她的公寓里找冰块,蹲下给她冰敷。他穿着大衣,还没来得及脱下,睫毛上挂着正在融化的雪。她的脚放在他的膝盖上,他轻柔地触碰她的脚踝。
她吸了吸鼻子,说:“很可笑是不是?我还在学怎么穿着高跟鞋走路。”
他抬眼看了看她,笑:“我第一次穿西装的时候,也像你这么大。我是买的成衣,非常不合身,我现在还记得面试官扫过我短了一截的袖子时的眼神。”
她问:“但是我听说你出身精英中产家庭啊。什么小时候住在上海外婆的公馆,爷爷是什么画家,妈妈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他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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