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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舫斋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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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矢(上)(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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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时划过。我本质上是个话唠,却不喜欢对陌生人输出和表达,那很容易被当成说教或者轻易下定义。

    其实我也不喜欢看书,因为我的人生不需要那么多道理和其他人的故事来解闷。

    我总觉得这是很多有钱人家小孩的通病,因为简仲逍有,我也有。自然有人会跳出来反驳,但我不跟别人比,只跟简仲逍比。

    乔小柿看的书可比我多多了。我自然找烂的比,不跟好的比。

    不过说来也奇怪,我在学校时最好的朋友是一个和我性格天差地远的、学服装设计的越南裔女孩,我们俩不同系却修到同一门课一个课题组,她性格慢吞吞的,我正好是个废话连篇的人,有时我自己纠结了半天快要破开迷雾了,她才回答我第一个问题,这种时差感,可以抵消我因消息太多会打扰到她的罪恶感。

    我在WestVancouver的那场典礼的婚纱就是她设计的。

    于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朋友除了乔小柿、和我出生在同一家医院的中美洲邻居女孩Claire,越南裔服装设计师Kaya,还有简仲逍,黄白黑,人种齐全。Claire是白人,乔小柿是半白人,Kaya是黄种人,我是3/4黄种人。

    简仲逍是黑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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