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弥天的酒味催醒,夜凉如水,惟谦的婚戒放在枕畔,他坐在落地窗前,脚边的八角杯里的冰块还在,酒却已经喝完了。
酒瓶子上写的酒庄和年份我统统不在意,含酒精的饮品我只喜欢喝Federwei?er,因为里面漂浮着絮状的酵母菌,所以被称作“羽毛白”,惟谦尝过说就像葡萄汁,便再也没碰过。
他向来喜欢烈酒。
人也一样。
他醉眼朦胧地看了我许久,然后不带称谓的、面无表情的慢吞吞道:“我去了趟法拉盛图书馆,遇见了她。”
是SinSin吧,然后呢?
我很想问出口。但我的骄傲自矜绑住了我的咽喉。我也只好面无表情的、抛却身份地倾听他把婚戒摘下来的原因——
“如果不是因为你,自翩……”他的头低了下去,不再直视我。
如果不是因为我。
我的脑海中一片混沌。
法拉盛图书馆对我来说遥远又陌生,那是我小时候父亲为我找启蒙老师的地方,北美华人书法家协会总在那里举办一些演讲和活动,我随父亲到美国时尚且不会写字,他找了位年轻留学生教我书法,学习写字,从颜体学到了《兰亭集序》,对方博士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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