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和她一起出来的姐妹找上了她,说有一份好工作,工作轻松,赚钱还多,随随便便工作一个月,就抵得上她在街边卖几个月的大排档了。
那一年,她还不满18岁。
尽管本能告诉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不太妥,但禁不住赚钱的诱惑,她最终还是跟着去了。
结果不出所料,果然是去夜总会当小姐。
夜总会的经理,也就是所谓的鸡头,见她年轻貌美身材好,喜欢得不得了,细问之下,发现她竟然还是处女,就像捡到了宝,立马给她塞了好几张百元大钞,先把她留下来再说。
那个经理对她还不错,一开始没舍得让她出台,只是陪陪酒,有毛手毛脚的客人都被他给挡了。
他说一定要帮她找一个出手阔绰又斯文的好老板,言下之意无外乎——得把她的第一次卖个好价钱。
经理还说,干这一行的都得给自己起一个花名,最好别用原来的名字,免得被熟人认出来麻烦。
桃姐没见过世面,想不出像样的名字,她家乡除了捕鱼之外,盛产桃花,她就问经理叫「桃花」行不行,经理说这个名字太土了,得洋气一点,但后来转念又想,觉得土一点也没什么,刚好契合她处女的身份,等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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