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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关系亲子健身中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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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第4/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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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有一部份是基於优生学的考量,但是现在医学发达,使得避孕已经不是问题,原先家庭成员之间的性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并不在於性活动本身,而在於这种行为对当事人的身心所造成的影响,特别是未婚怀孕这种事情。

    由於目前避孕是很容易的,所以我们可以排除这一个因素,然後要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性行为是否会对当事人造成其它伤害,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父女及兄弟姐妹之间的性行为,因为婚前丧失处女贞操的事实,必定会对女孩子造成或多或少的伤害,那仍然是法律所禁止的乱伦行为。

    但是法案的设计是以母亲担任儿子性爱的启蒙老师,对於身体成熟的母亲来说,教导儿子学习了解并尊重女性是一个神圣的职责,透过基於母子间相互爱护的、有节制的、可以控制的性爱教导与实际演练学习,除去旧社会伦理偏差的观念之後,根本不会对当事者的身心健康带来危害,这当然也就不能构成所谓的乱伦了。

    法案既然强调要为青少年提供正确的性知识教育,社会大众对於经过严谨规划课程认证的各级性爱导师就必须信任,基金会和协会以下各个师资教育机机构,一再强调大家要相信专业,反对者的这些怀疑根本是空穴来风无的放矢,相信大家不会被这些没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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