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死亡后,营业牌照自然消失。
在1997年时,兴盛时期的上千名公娼只剩128名。
陈水扁的“废娼”政策,让这个原本属于禁忌的议题,原本属于社会底层从来没有过发言权的一群人,瞬间打破沉默,一下子从被动、挨打的局面,反过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告诉大众,她们是台北市政府核准发牌的“公娼”应有工作的权力。
当时,主张反色情救雏妓,以及政治立场倾陈水扁的新兴妇女团体支持废公娼政策。
但同时,有劳工权益意识的人士则以“性工作权”为立场,力挺公娼抗争,争取到台北市议会再给予公娼两年的“缓冲”时间,不必马上面临失业危机。
时任工伤协会秘书长的顾玉玲说,站出来支持性工作者之前,也曾犹豫甚至害怕过,因为过去大家大抵认同身体是不能贩卖的,也认同救援被迫的雏妓及妇女。
但大部分的人从未想过有人自愿从娼,至于性工作者的人格尊严,更是受到漠视。
因为政党斗争,陈水扁杠上由国民党主导的台北市议会,拒绝给予公娼缓冲两年。
所以,台湾和大陆一样,卖银嫖娼都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这也是李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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