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看俺喜欢得疯哩……」就要出去。
「算哩,别麻烦了。
」刘作伐接过,和梁大哥告别。
胖子不知从哪找来个破自行车,要载着爷走路。
刘作伐摇摇头,「俺去公社大院,没几步路哩。
」胖子坚持着要送,刘作伐开口,「你赶紧朝南边跑,你丈母娘在那儿等你哩……」胖子一听,丢下自行车就跑,幸亏刘作伐堂哥接住,不然,自行车还会再破点。
「老弟,不会是作弄这呆子哩?」「大哥,福人自有憨福气哩。
」点头和俩哥告别。
且先插入一段,免得读者跟着悬着心:胖子真的能遇着未来的丈母娘娶着媳妇儿?刘作伐推演的,就是那么准?且说胖子听得小爷指点,喜不自禁,三十来岁的汉子哩,可怜女人皮肤,尚且没有挨摸过。
咋哩?恁小的指甲盖儿大小小鸡鸡崽儿,早把那一点男人心思,丢到爪哇国了,还敢有胆子寻找骂声?以故看见个女人影儿,自己先自矮掉七八分。
娘们除非作弄他,谁会正眼瞧他一瞧?就是作弄了,看见那么个小害臊,还不够吐吐沫星子,辟辟邪哩!要是自己摊上这么个男人,成天还不是抱着床腿,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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