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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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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书】(4.4)(第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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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们使用。

    林慕飞是会玩篮球的,和犯人们打成一片,大呼小叫的,投篮声时时响起,喝彩声与慨叹声交替出现。虽然腿脚还是有些不利索,在竞争活动中,那些烦恼暂时风流云散。

    丁典独自坐在一张长条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悠闲地倚着靠背,清俊的脸上笑容正浓,虽穿着灰色带条纹的囚服,仍带着儒雅的风度。每见到林慕飞投进一个球,便欢喜地拍掌祝贺。

    正看得出神,一伙人过来将丁典围起来,个个气势汹汹的,类似咬人的狗。

    为首的家伙是一个四十五六岁的汉子,高瘦的身材,卷毛头,长着一个肉乎乎的大鼻子,看人斜着眼睛。

    “你这家伙就是丁典吗?”高瘦的汉子问道。

    “对啊。几位是来拜见我的吗?我没空,让开点,我得看球。”丁典不正眼瞧他,还是那个舒适的姿势。

    “知道我是谁吗?我叫马国庆,是这所监狱里的大哥,人家都叫我马老大,我叫谁站就站着,叫谁跪下就得跪下。我一句话就可以决定犯人的下半辈子。”

    这话极狂妄,可是丁典听而不闻,仍盯着场上的变化,不时鼓掌或者叹息,根本当这个叫马国庆的家伙是空气。

    “丁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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