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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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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 十八、代价(第7/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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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毒,恨不得杀了他。”

    莹莹说:“他是我家的邻居,我小的时候,他经常去逗我玩耍。六岁那年,家里没人,他用手指弄伤了我的身体。当时我并不知道那代表什幺,只知道下体流血,而我很痛。妈妈回家后发现,告诉我那是件很耻辱的事情,对任何人都不能说。我不懂,被妈妈带去了省里的医院治疗。”

    我有些困惑:“手指?原来你没有被……强奸?可是,我看你恨他怕他的目光,像是被他强奸一样。早知道他用手指让你受伤,我只砍下他的

    手指,插进他吓得屎尿横流的屁眼里,我以为他强奸了你啊,不杀他,我怎幺对得起你还有自己。”

    那年那月,当我一次次查阅资料,遍寻身边的一个个处女验证,确定莹莹的处女曾遭人侵犯,当时只确定一个想法,那个让莹莹又怕又恨的混蛋,必定是罪魁祸首。没有选择,只有一个杀他的念头。

    莹莹说:“原来,你也能看懂我的目光。你装着什幺都不知道,一直只是逃避。但手指或者什幺,有区别吗?6岁的小女孩,一根手指的伤害,也可以是一辈子。你那样爱我,肯定希望我一生无瑕,他手指残忍地一碰,我就永远无颜说自己纯洁。那也是强奸,从我明白那件事,一直强奸我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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