寞日子里疯掉。
二四年秋天,我和王涛结伴从a城市逃窜到b城市,一路上神经紧张脆弱,心脏跳动得像惊弓之鸟,任何一个穿制服的乘警从列车通道经过,我们都微微把头转向一旁不敢放松警惕,手悄悄插进怀里,紧握被早已汗水浸透的刀柄。
没错,我用了逃窜这样一个词,用词很恰当。
我们都被这里或者那里的警察通缉,在认识之前是两个彼此陌生的劫匪。
到达b城市才算放松下来。
b城市我俩都第一次来,完全陌生的城市对我们这种人来说,才是一个安全的城市。
然后我们用最短的时间融入这个城市的文化和街道,千万不要小看文化的威力,无论是潜伏还是实施抢劫,有文化的劫匪都会更顺利一些。
这是长久流窜后磨练出来的能力,在b城市,我们有了新的身份,这次我叫陈欢,他叫王涛。
自重身份的劫匪一般不屑去打劫小姐的。
小姐们也是这个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和我们异曲同工,都不受法律和警察的保护,终日凄凄惶惶地孤单,不敢对任何人坦白自己的身份。
所以王涛说起要去劫一次那个他昨晚嫖过的小姐,我一开始是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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