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外传之龙游浅水 第十二章 畏罪潜逃(第13/14页)
里无礼要求正常娱乐的平阳当地的生意人b某让出他的包房,因遭到拒绝而在包房内对其殴打、威胁,直到b某答应第二天俸上十万元的“道歉费”之后才放其离开。
在娱乐之后,马、林二人又仗着人多势众而拒绝支付酒水费用,在受到歌舞厅领班和工作人员的阻拦时,不仅对他们进行了殴打,还砸毁了歌舞厅里大量的娱乐设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二十万元。
马、林二人在当晚又对平阳日报的主编进行了威胁、敲诈,指责报社当天下午的正才采访是对东星集团不友好的表现。
迫于东星集团的淫威,平阳日报的主编不得不答应支付五万元的“示好费”。
第二天马、林二人又以东星集团的名义强迫平阳县最高级的酒楼停止对外营业,为他们准备酒席,接受b某和主编的钱财。
在文章当中穿插着大量对二十几名受害人的采访,还有十几幅图片,有高速收费站和酒店、酒楼保安摄像机录像的截图,还有记者暗中拍摄的照片,从表面上可以说是铁证如山。
文章接着说马明、林文龙在短短几天内的罪行引起了极大的民愤,平阳警方在收集了足够的证据之后,采取突击行动,将十几名正在嫖娼的东星打手抓获,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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