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单位的水平还不够高,就算给他们最尖端的技术他们也用不上。掌握了高科技优势的高级企业,要想赚这些单位的钱,就要先把他们培养起来,使他们进步到能用这些东西的水平。而作为低级实体一方,当然也迫切希望借助外来的资金和力量来提高自己的档次。于是两边就会签署一种先扶助后租售的合约,由高级实体一方贴钱扶助低级实体一方,等低级实体达到了能用高级实体一方的技术的程度,就必须用相对高的价钱租售他们的技术来用,并且不能抛开最初扶助自己的合约伙伴去租买别人的技术。
比方说吧,易青一开始拍的潜龙于渊,艺术水准虽然很高,但是用不上那幺多的高科技手段,等得到李氏研究所的扶助之后,已经可以独力制作〈花木兰这样真正意义上的大片了,那他就要完全使用李氏的技术其实这种合约形式本来就象不平等条约一样,对低级实体一方都是非常苛刻的,因为你弱小,你要接受扶助,未来就要多付出代价;虽然对于实力不高,发展缓慢的企业来说,不失为一种双赢。
但是这种合约形式一旦用在李恩华和易青师兄弟之间,那又是另一回事了。易青跟李恩华商量的合约,扶助部分李氏可谓下大了本钱,而后来租售部分最多只能算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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