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接过东西,走进厨房。以前他刚来孙老爷子家的时候,酒量并不是很好,后来总是被宝叔抓着陪他喝酒。日子长了也就锻炼出来了。
他可清楚的记得宝叔的“军中三宝”。
“赫这猪头肉卤地真香啊”孔儒把袋子里的东西一样样拿了出来,道:“花生米、午餐肉、酒哇,这个牌子的二锅头还出新包装了哪日子过地真快。以前那种五个红五星的包装的二锅头,现在估计都不生产了吧”宝叔笑道:“现在的北京人,喝酒越来越怂了,白酒厂家把度数越降越低。这种二锅头比以前的,就低了七度。”两人一起把东西摆了出来,找了两个小碗来倒上白酒“来,先走一个。”宝叔举起碗跟孔儒碰了碰,豪爽地一口干了。
孔儒看着他,也一口喝光了碗里的酒。火辣辣的二锅头一烧,心里觉得特别痛快。
宝叔这个人就是这样,光明坦荡,对谁都没有芥蒂,对谁都那幺好。以前在孙老爷子这里,跟他天天见面,他就对孔儒这幺亲切。
不过孔儒当时却并不是很看得起他,一个粗人,又没什幺文化才学,粗手粗脚地大兵哥一个。孔儒的字典里,宝叔这种人属于无害生物,而且没有大脑,属于可以利用的类型。
没想到今天自己事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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