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天下(第四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大明天下】(374-375)(第18/18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美想来不会只为区区一个傅鹏吧?”
刘瑾嘴角微翘“咱家的确有事要你去办。
”
注:降吏科给事中吉时为云南鹤庆军民府经历司知事时以直鼓不尽受状以致诉人自残下锦衣卫狱杖而遣之(《明武宗实录》)正德二年的事这小子不冤。
旧官即比试贿赂无不中(《明史·卷七十一志第四十七》)。
洪武初军功袭职子弟年二十者比试初试不中袭职署事食半俸。
二年再试中者食全俸仍不中者充军(《明史·卷六十九》)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