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孩我眼前一亮。
早知道妹妹同学是巨乳,也不致这幺夸张吧?比翠红更低胸的连身裙,几乎半只奶露在外面,每一步都像布丁花摇摇晃晃,连粉红色的乳晕也隐约得见,完全就是把「我在卖肉」四个大字写在头上。
「夭寿了,妳穿成这样,去接客吗?」翠红看到好友衣着暴露惊呼道:「也不盖一件外套。
」乐乐傻更更解释道:「我是故意的,这里大酒店住很多有钱人,说不定有老伯伯看上,今晚不就可以不用冒那些险?」我完全明白,原来是直接以胸脯当人肉广告牌,妳也真够拼,妹妹问道:「但不怕父母骂妳太暴露吗?」乐乐摇头:「这条裙是妈妈替我挑的,我说今晚约了有钱人的儿子去唱歌,她便叫我这样穿了,还说不要戴胸罩,多点替人家向前屈身倒酒。
」我想不到今时今日还有养女廿年、卖到青楼的故事。
男人性器官除了生儿育女便只能作姦犯科,女人的却能招财进宝,你说男女有什幺可能平等?翠红只想讨钱应付眼前危机,乐乐却打算取张长期饭票,不得不佩服其胸怀大志。
我看着那连塞都塞不进胸衣里的大奶,口水流遍一地。
妹妹看不过眼的闷哼一声,我说没法子,十九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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