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花迷春录】【第一部 第一至五章】(第9/61页)
寒暄过后,汪律师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精致宽大的档案袋,说道:“夫人、小宇,你们看好了,上面的封印完好无损。
里面是盖先生去年冬天立下的遗嘱,及一些委托书之类的文件,一直由我代为保管——那时候先生已得知自己身染不治之症。
现在可以拆开了,我会严格遵照先生的指示办理各种法律事宜的。
”拆开档案袋,先是几页钉在一起的精致书写纸,笔迹确为连城亲手书写,这便是遗嘱了。
汪弘文念着,母子二人在一旁听着。
遗嘱大致内容如下:一、连城名下:国内21个城市的大型连锁超市“连城量贩”,本市一座医药公司、一座皮革厂、“连城房产”公司、连城私立医院、连城服装城、连城商业步行街一半的股份、市郊的一座马场,还有停靠在江滨的一艘豪华游艇,共折合市值约540亿元,全部划归天宇名下。
遗嘱中特别注明,如丽蓉改嫁,只可分得这部分资产的十分之一,或由天宇酌情考虑。
二、连城在瑞士“瑞银华宝”存了8000万欧元,归天宇继承。
三、加拿大蒙特利尔、比利时布鲁日、瑞士苏黎世以及国内北京、大连、上海、杭州、昆明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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