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的欲望,努力掩饰自己的迫切,并在第一时间开车前往主人的城市。
主人说:「憋了这幺久,你一定很好玩。
」三、重见我开车从来没有开的这幺快过,发动机的轰鸣透过密封的车厢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似乎感觉到自己在燃烧,沸腾的血液驱使我不断的加速再加速。
最终一百公里高速公路,我只用了四十分钟就跑完,到达了我思念了一周的城市。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幺定义s和m之间的感情,我想爱情并不会让我开出这种车速,或许大多数人不过是轻蔑一笑然后说上一句:「精虫上脑的蠢货。
」我无法证明我不是,但是确实并不只有这一个原因。
我曾想过见到我的主人的时候我会做什幺,一个拥抱?一个长吻?还是别的什幺。
但是最后,我还是如同第一次一样,低着头,紧张的看着她的运动鞋,或者是她脚尖前的地面,然后不知道说些什幺。
后来她说,最开始每次和我见面的时候,我都羞怯的像一条受惊的兔子,我比她高很多,却低着头不敢看她的时候,特别可爱,总是会笑出来。
我跟着我的主人,就好像被链子拴住一样,亦步亦趋,跟在她的身旁,和她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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