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百姓办事,就是为了捞取不义之财。
或者兼而有之,没有什么其他可能。
在中国当官有无尽的好处。
而且中国的‘官途’并不完全靠本事。
运气、时机、靠山、溜须拍马、虚伪、卑鄙等都是能够当上‘官’的重要因素。
所以很多不称职的‘官’在各级部门比比皆是。
贪污腐化,鱼目混珠;拉帮结派,坑害国家。
目的是在个人能力不够的情况下,还要为个人捞取好处,获取不义之财。
要制止这种官场腐败并不是不可以。
*港以前更加腐化,下决心以后面貌为之一变。
而中国不敢这样做,中国官场盘根错节,牵扯的各方利益太多。
我抓到一个贪官,在*港交廉政便可以了。
在中国你要考虑这个人是‘谁’的?原来是谁的秘书?和谁是儿女亲家?现在的关系怎么样?动了他,他的后台会怎么想,会不会受影响,愿意不愿意,甚至人家会不会采取什么反反腐的手段。
所以很可能都知道这是一个贪官,却没人动得了他。
这才是无法反腐的真正原因。
否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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