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大皮靴不怎么透气,他又有脚气。
于是晚上睡觉前一脱鞋,他那脚味儿就极其感人了。
当然,这并非重点。
重点是靴子欣赏我的小说,并因此将我带进了校文学社。
文学社的社长是中文系的一位教授,如果没记错的话,好像姓胡,挂名的,平时也不管事儿。
所以社内的日常工作,就由靴子和另一位名叫毛小蕊的副社长来负责。
他们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作为编辑采编一份校报。
校报一个星期出一刊,内容分为三大板块。
散文诗歌,校内新闻,故事小说。
作者主要是校内的学生,偶尔的,文学社也会找老师约稿。
前两者由毛小蕊负责,靴子只负责最后一项。
因为写散文诗歌和编撰新闻的学生比写小说的多,所以毛小蕊在文学社内的「权力」,比靴子大。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靴子加入文学社,主要目的原本就不是为了玩文学,而是泡妹子。
文学社里妹子多。
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事实上,时间久了,我也就知道了,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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