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流氓律师之凶杀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流氓律师之凶杀案】(第32/41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性,生前都曾被人性侵犯,而且她们死后都被残忍的割下双乳;第二:死者的身材都很好,胸围均在38d以上;第三:案发时间都在每年的8月15日……”卓文手拿文件,自信满满的侃侃而谈,一一述说着那两件案子与本案的种种相同之处。

    “这两件案子最后成为无头公案,因为从案发现场找不到凶手的任何资料,这是与本案的唯一不同。

    ”“请问辩方律师,你所的这一切说明了什么呢?!”法官听完卓文的陈述手问。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所说的一切只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说本案的凶手和五年前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而我的当事人五年前在台湾而不在香港,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不是本案的凶手。

    ”“反对。

    ”检控官马上站了起来,“反对辩方律师做出毫无根据的推断。

    ”“反对有效,”法官又对书记员和陪审团说:“辩方律师的最后陈述不必记录,也请陪审员不要受辩方律师最后陈述的影响。

    请辩方律师在陈述过程中不要使用结论性的言语。

    ”检控官趁机站起,“辩方律师虽然提出了几年前发生的案子,但请问为什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相同的凶案呢?”卓文

-->>(第32/41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