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八,上身短,双腿纤细修长,显得十分高挑。
上大学时我比现在胖一些,幸而我有着一张小巧的瓜子脸,看起来并不显胖。
俗话说「一白遮百丑」,我的皮肤也很白皙,所以在学校里很受男生欢迎。
虽然我长得还不至于到校花级别,可是我的性格更加随和亲切,不会怼人,以至于我的追求者比那几个知名的校花还要多。
虽然这样,我一直没有谈恋爱,保持着处女之身。
几天之后,方辰约我在学校旁边的咖啡馆见面。
那是一个三层的咖啡馆,每一层都有一个大书架,上面摆满了古今中外的名著、流行小说。
书架下面还摆着几盆花草。
我喜欢这个咖啡馆的装饰,和空气中弥漫的咖啡味道。
眼前的这个男孩留着短发,有着一双能看穿你你却看不穿的大眼睛,健康的古铜色皮肤,穿着牛仔颜色的半袖,隐约能看到他的倒三角形的健壮身材、八块清晰可见的腹肌。
我腼腆地对他笑了一下,开始和他聊一些有的没的。
让我意外的是,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的男孩。
他看过很多书,喜欢曹禺和狄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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