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样出现在《新龙门客栈》里后,在那些荷尔蒙过剩的青春岁月里,我无数次这样地唱着自己的青春之歌,手里擦着胯下枪,嘴里喊着张曼玉……我挺了挺胸膛,努力让自己狂乱的情绪平定下来,待台上那些白翻翻的肉浪在眼里都变成了白翩翩的飞蛾,我终于开口说道:「仇老板这是太客气了,我想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享受了这个待遇吗?」仇老板依然幽幽的回答:「是的,因为只有你把信封还给了我。
请理解,我必须万无一失。
」沉默。
我也不是一点没有思想斗争和仇老板,你看到了我的沉默。
但我的回答依然在今夜选择忠贞于我的卉儿:「很抱歉仇老板,虽然卡秋莎这名真的很好听,我也只是一并不高尚的俗人,但我现在想的是该回家了,我老婆出门前叮嘱我回家不要太晚。
」这话音刚落,我便感到肩上似有一掌从背后势大力沉地压来,我偏头一看,看到一块长如三尺的刀疤。
我把头转向仇老板:「仇老板这是要留客呢?」「南先生误会了。
」仇老板顿了顿,然后手朝刀巴一挥:「不得无礼,南先生怎幺来的,请把南先生怎幺送回去。
」第二天早上,在我还如往常般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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